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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保定市司法局举办司法鉴定业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4/24 19:33:04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2013年4月16日,保定市司法局在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举办司法鉴定业务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定州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副主任孙同义及部分司法鉴定人;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主任刘建星及部分司法鉴定人共计15人,同时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蔡博策法医参加研讨会。会议由市司法局法制鉴定处处长刘金辉主持。

  会上,各位鉴定人就当前鉴定工作中常见的、较难把握的长骨中段骨折内外固定评残、肩胛骨和锁骨骨折评残、鼻骨骨折和鼻中隔骨折的鉴定、肺部压缩、鼓膜损伤的检查手段以及跨部位疤痕的叠加问题以及造作伤(病)检查鉴别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刘建星、白景亭、孙同义等就鉴定标准的适用应把握的重点环节,分别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意见;蔡博策法医针对司法鉴定中的常见问题介绍了自己的简介和体会;孙玉池、刘福生对鉴定采用标准和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过讨论和交流,与会人员对很多业务知识形成了共识,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为下一步科学鉴定,提升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奠定了基础。
刘金辉处长首先对研讨会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这种形式的交流和研讨,对澄清鉴定中标准的理解和把握问题,提高鉴定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他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严格把握好鉴定标准,把国标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其他标准和资料只能作为参考,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国标,认知鉴定;二是严格受理审查,实行受理把关制度。先由鉴定人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鉴定条件和要求的再进行受理;三是原则上只受理办案机关的鉴定委托,加强自身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造假行为,减少信访投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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