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在唐县召开乡村矛盾 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改革示范点工作推进会 | ||||
发布时间:2019/4/8 14:58:44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4月3日上午,保定市司法局在唐县召开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改革示范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德虎主持,唐县政府副县长赵华出席会议并致词,涿州、高碑店、徐水、望都司法局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就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大家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许秋民出席会议,他首先感谢唐县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会议和对唐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肯定了各县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对高碑店在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方面,尤其是唐县的对接机制建立、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在全市试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加强乡镇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建立部门对接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内部运转体系等方面讲了具体意见。
许书记强调,健全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首先是要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人民调解在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要依法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县级层面,重点是推广望都“帮大哥”经验,建立起一支在县域内直接参与跨乡镇、跨行业的重大民间纠纷化解的常规机动力量。鼓励支持发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在乡镇、村居层面,要坚决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并真正发挥作用。积极推动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推进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工作。力争经过两年努力,全市村居调委会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提高。
许书记强调要整合资源,建立无缝对接体系。“枫桥经验”具有统筹性、系统性和协调性,预防和化解大量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各级部门整体作战、协同发力。整合各类调解力量,实现有序、有效、无缝对接;畅通警调、诉调、访调以及其它行政职能部门的对接渠道。
许书记最后强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要围绕一个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减少基层信访和恶性“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具有长久生命力,就在于根据时代变化不断创新发展工作内容、工作途径和工作方式。把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预防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就会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基层信访案件的发生。我们要朝着这样的目标努力,就是当矛盾纠纷发生时,要保证当事人在秩序规则的框架内行动,保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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