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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8年度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 10:40:3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各会员单位:

根据《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章程》和《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费收支办法》,现将2018年度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缴纳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方法

2018年度协会会费缴纳工作根据2018年度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结果进行,缴纳金额按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2019年1月8日公告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河北省·2018年度)版本核定。 

1月9日-18日,各鉴定机构以机构为单位按照协会章程和《会费收支办法》规定的会费缴纳标准,向省司法鉴定协会账户交纳2018年度会费,并将盖机构公章的交费凭证复印件送交各市司法局,各市局协助协会于1月25日前统一寄送省司法鉴定协会。

二、会费缴纳标准

每单位会员需缴纳基础会费为2000元/年,同时每项业务范围缴纳会费为1000元/年;个人会员每人缴纳200元/年。

三、协会银行账户

户名: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银行账号:572010100100187590

各鉴定机构请在汇款单注明“XX司法鉴定机构2018年度会费”字样。

四、注意事项

(一)协会按照来款账户名称统一开具收据,不接受现金交款。

(二)请各市协助协会按规定时间缴纳交费凭证。

(三)逾期未缴纳会费并将催缴仍未缴纳的,协会将统一汇总后反馈省司法厅,列入年度执业考评范围,取消会员权利,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通报。

联系人:王青   联系电话:0311-66032976  18332090500

电子邮箱:hbsfjdxh@163.com

寄送及报送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11号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



                            2019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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