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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保定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1 13:20:5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4日、15日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31号)、《司法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河北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和《河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就保定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二)报名学历条件的补充规定

  1、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

  保定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阜平县、涞源县、顺平县、唐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2、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因毕业院校出具延长学籍决定的在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条件的认定

  对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的认可、管理和解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办理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具体办理方法,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设在河北省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2。

  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办理学历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3个月内) 2寸(46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人员可到照相馆拍摄电子照片,并裁剪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照片。如果报名人员已有符合内容要求但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可依照报名网站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处理。

  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报名时的电子照片,用于资格申请和制作证书。

  5、驻地偏远的军队现役人员在地方报名的,应出具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户籍统一选择“解放军”,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一)报名方式

  保定市实行网上报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报名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我局办理(保定市东风中路659号)。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1、阅读司法部、河北省、保定市考试公告及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须知,了解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写报名信息,做出承诺。

  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作出真实有效承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3、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信息填报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电子照片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否则不能完成报名程序。

  4、网上交纳司法考试费。

  报名人员网上交纳司法考试费后,应打印报名凭证确认报名成功。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26号)规定,每名考生应当交纳司法考试费260元。交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司法考试费不予退还。

  需要领取司法考试费收据的人员,凭报名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23日(休息日除外)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5、网上下载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后,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并打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市司法行政机关不另行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五、其他

  1、本公告在保定市司法局网站(www.bdsfj.gov.cn)发布,保定日报、保定晚报刊发相关消息。报名人员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司法局咨询电话(0312)5913691,询问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北京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

  3、涉及网上支付司法考试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88。 4、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与科目等其他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31号)。

  保定市司法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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