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创品牌”活动专刊第13期 | ||||
发布时间:2025/6/2 13:03:32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
|||
“小积分”撬动乡村“大治理” “三个一”缔结基层“法治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高阳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基层治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聚焦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深化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村(居)民积分制管理、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三项机制,让法治红利真正惠及基层群众。
一、着眼三个“力”,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一是着眼乡村发展源动力,实施村(居)民积分管理机制。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制管理手册,引导村(居)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在评分细则上,每户设定基础分值100分,从遵纪守法、公益美德、社会治安等方面设置25条“正面清单”、19条“负面清单”和4条一票否决事项,分别赋予相应积分值进行加减分。通过积分兑换实物、评比荣誉称号等多种形式,赋予法治建设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更好地引导广大村民参与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促使基层群众从“袖手看”的旁观者转变为“动手干”的参与者。二是着眼基层党员带动力,实施党员积分管理机制。全县党员划分六大类别,确定3大类54项工作任务,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带富创富、服务群众等方面确定加减分,并进行季度公示、年终汇总。广大党员积极性显著提高,更多党员主动走上“前台”,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日益重要的党员作用。三是着眼基层治理聚合力,实施网格化管理机制。各村以30-50户为标准,划分一个网格单元,社区以楼栋划分网格单元,连片网格单元形成责任片区,全部家庭户进入网格体系。以色块区分绘制网格分布图,一目了然。全县165个村(社区)共设置村级总网格长165人,网格长884人,网格员2799人,构建了镇、村两级“网格员+网格长+总网格长”的“两级六层”网格管理责任体系。以镇(街道)为单位,严格落实“五个一”,即一镇一账、一村一栏、一户一档、一员一册、一格一群。
二、突出三个“一”,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高阳县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形成了一张网格、一套机制、一体联动的“三个一”基层治理新模式。一是织密“一张网格”,实现治理全域覆盖。坚持“空间全覆盖、工作全纳入”的原则,科学划分基层网格单元,整合党建、综治、民政等各类网格资源,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细化网格职责、优化网格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健全“一套机制”,提升治理规范水平。创新建立“清单明责、积分管理、结果运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积分评定、公示、运用全流程管理,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闭环运行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强化“一体联动”,凝聚治理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委领导、支部牵头、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联动机制。通过党员积分制激发先锋作用,通过村民积分制调动参与热情,通过网格化管理强化协同效能,实现多元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深化三个“制”,彰显法治建设新成效。高阳县制定出台《关于村(居)民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在农村(社区)党员中推行积分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三项机制,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党员、先进村(居)民的模范带头作用,实现了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统一。一是激发自治活力,破解治理难题。全县165个村(社区)全面推行村(居)民积分制管理,村(居)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环境整治等事务决策,清理卫生死角1530余处,创建美丽庭院1188户,构建起“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自治新格局。二是培育法治信仰,夯实治理根基。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村(社区)设立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村民积极争当法治宣传志愿者,发生矛盾纠纷时,主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商化解,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三是释放发展动能,助推乡村振兴。聚焦集体经济发展痛点,退还乱发津贴补贴700余万元,清理不规范合同为村集体增收1900余万元,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