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斌:坚持依法行政 强化财政法治 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 ||||
发布时间:2025/4/29 22:00:4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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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定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职责
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一是突出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条例等纳入局党组会议学法计划,全年党组会议学法不少于6次,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一把手坚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牵头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思维,筑牢信仰根基
局党组坚持将法治宣传培训作为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升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是健全学法体系。制定《保定市财政局学法计划》,确保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二是丰富学习载体。组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利用财政大讲堂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充分利用“4·15”“12·4”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播放警示案例宣传片,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效能
坚持将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保定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持续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量水平,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进一步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为依法理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法治运行
紧紧围绕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政府采购等领域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营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二是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向社会公布财政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项目审批、工作动态等200余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1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财会监督。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四方面,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五、坚持依法理财,推动决策落实
坚持将财政领域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一是规范组织收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组织使用税费优惠、金融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培育和壮大财源。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障刚性支出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守牢安全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1+8”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防新增债务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投融资等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化解隐性债务。
下一步,保定市财政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改革,以法治化、高效能的财政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保定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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