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创品牌”活动专刊(第4期) | ||||
发布时间:2025/4/5 21:20:25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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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筑牢守法、执法、司法三道防线 法治护卫狼山易水
易县山清水秀,生态宜居,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誉为“太行山最绿的地方”。易县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拥有5A级景区清西陵,4A级景区狼牙山、易水湖、太行水镇等诸多景点。近年来,该县坚持以法治护卫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守法、执法、司法三道防线,探索“法治+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之路,谱写法治守护生态旅游环境、提升生态旅游品质的生动实践。
一、法治与景区同向联动,筑牢护卫生态旅游的守法防线。坚持阵地进景区、送法进景区、调解进景区,把全县各旅游景点打造成普法前沿和守法示范区。一是法治元素扮靓文旅“风景线”。深化“法治十建”,将法治元素融入景区阵地,因地制宜在狼牙山、清西陵、易水湖等景区道路沿线、游客服务中心等地打造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的法治“微景观”,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等15处。这些“微景观”将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有机融入旅游体验,成为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二是守法普法提升文旅“软实力”。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农家游经营户、景区企业服务人员以及广大游客,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普法雨伞、关注公众号、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文旅相关法律法规20余次,发放宣传品50000余份,有效提升旅游经营人员的法律素养、广大游客的法律意识,打造和谐文明的法治旅游品牌。三是纠纷调解打造文旅“服务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县、乡、村三级调解平台,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涉文旅联合调解机制,整合公安、法院、信访、司法等部门和公证、法律顾问等力量建成20个联合调解中心,打造“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集成办公新模式,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为受到人身、财产侵害的游客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居民和游客正当权益。
二、监管与保护同行并举,筑牢护卫生态旅游的执法防线。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全面行动,重拳出击,坚决护卫天蓝地绿的良好生态旅游环境。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促文明规范。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规范罚款专项行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文旅环保执法等领域的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证件清理关,清理不符合条件执法证件45个,着力建设一流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解决生态旅游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二是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守护蓝天绿水。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4次,深入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交叉监督帮扶专项行动,检查企业28家;开展汛期涉水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对全县涉水企业等进行帮扶检查,检查污水处理厂1家、企业4家,有力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营商秩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黑导游、黑出租、私船载客等违法行为,对全县景区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旅游特种设备安全和游客安全事故预防到位,切实维护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景区商铺进行专项整治,发现违规情况立即责令整改,确保景区商铺证照齐全、产品合格,共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2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办理案件2起,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警徽与中心同频共振,筑牢护卫生态旅游的司法防线。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政法各机关围绕保障促进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能动司法。一是以警护景擦亮平安底色。紧盯节假日等关键时段,以稳定为中心,以景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景区各项安保维稳工作,交警系统全警上路执勤,疏导交通、处理事故,为游客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治安系统强化隐患排查,领导分包景区,整合治安、特巡警等力量,做好景区巡逻管控,快速处置各类警情。今年以来,累计出动警力5782人次,完成群众咨询1020人次,处理各类交通事故600余起,为广大游客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二是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50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0亩,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20000余吨,助力破解“生态瓶颈”;建立全市首家太行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异地补植复绿4次,种植文冠果树600余棵,增殖放流7次,放生鱼苗20余万尾,有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聚焦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86件,全部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深耕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三是环境资源审判能动履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今年以来,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打击犯罪分子13人。锚定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充分发挥紫荆关长城生态环境修复司法保护基地作用,深入落实“两个延伸”,受理生态环境修复案件13件,执行到位并完成修复3件,累计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5.94万元,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狼山易水良好生态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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