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工作 -> 公证与仲裁
公证与仲裁
阜平县司法局:推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4/9/3 15:27:4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近日,在河北省阜平县工作的钟某,因房屋抵押需要办理委托公证。因钟某老家在福建,无法提供所涉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公证员告知当事人虚假陈述、骗取公证书的法律责任后,通过全国公证业务平台及有关部门网站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了相关信息,由当事人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于当日为钟某出具了公证书。钟某拿到公证书后开心地说道:“实行告知承诺制办公证真是太方便了,为阜平县司法局点赞!”
      通过公证申请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减轻了申请人的证明负担,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这是阜平县公证处推行公证行业“告知承诺制”工作的一个例证,也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缩影。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的证明负担,阜平县公证处自2024年5月起,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的高频公证事项试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阜平县公证处共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公证事项5件,减少证明材料10件,切实减轻了群众和企业的证明负担。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 易县开启“公证+不动产”新模式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篇]: 阜平开启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