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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司法局:坚持“三程督办”谋提质 探索法援蝶变新途径
发布时间:2024/8/29 9:57:21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落实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培训会精神,市司法局认真谋划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方式与方法,倾力创建案前、案中、案后“三程督办”工作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坚持案前标准划定。认真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承接法律援助事项的资质管理,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同时将《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表》纳入指派材料,切实有效推动质量监管关口前伸前移。二是坚持案中监督。加强与受援人及办案机关的意见反馈跟踪,有效降低案件承办质量风险。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重度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案件实行部分案件旁听制度。三是坚持案后归档评查。在归档环节再设质量检查关口,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邀请市级法援案件评估专家及法院、检察院参与案件质量评估,有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保定市司法局将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为载体,织密织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群众提供普惠、公益、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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