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每月一课”第十二课开讲 | ||||
发布时间:2024/7/8 8:29:5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每月一课”第十二课开讲
6月28日,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每月一课”第十二课开讲,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教研室主任齐蕴博副教授围绕“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做专题辅导。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刚主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齐教授以时间为轴,以典型案例为着力点,分别介绍了我国古代的纠纷化解机制、新中国成立前到上世纪80年代调解加审判二元化解机制、80年代到21世纪初以现代审判为主的纠纷化解机制、21世纪后纠纷化解机制的深化改革,完整展现了我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发展过程,讲明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近年来,保定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完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通过先行试点示范引领,探索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格局。通过持续坚持政策引导,健全衔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了“三调”联动工作的落地见效。通过开展跨区联合调解,在毗邻北京市和雄安新区的县、乡两级层面分别组建“联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工作委员会”,有效打通了地域壁垒,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调解服务,为京雄保三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环境。2023年,保定市1个调委会、6名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
下一步,保定市司法局将以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调解工作高质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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