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每月一课”第十课开讲 | ||||
发布时间:2024/5/11 6:30:57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月26日,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每月一课”第十课开讲,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刘燕玲教授就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做专题辅导。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刚主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各县(市、区)执法单位分管副局长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刘燕玲教授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概念及构成、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构成要件、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范围及方式和行政执法责任的免责事由”四个方面,就如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精彩授课。
通过列举法规、对比分析,刘燕玲教授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概念进行了解析,从“执法职责界定、评议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分析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构成,重点讲授了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范围及方式和行政执法责任的免责事由,进一步阐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
培训人员一致表示,刘燕玲教授的授课对更好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极强的启发作用和指导意义。
下一步,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关系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重点领域,聚焦基层行政执法实际,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常治长效,全面落实“4+2”任务目标(4:深入开展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细化执法标准和程序;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拓展非现场监管领域范围。2: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规范罚款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逐利执法、扰企执法、随意执法、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不廉洁执法等六类问题,认真落实省司法厅《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六条措施”》,继续深入做好“千所联千会”“司企共建·法治护航”等活动,加大为企服务力度,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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