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现发布保定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定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与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司法行政各领域政务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依据、运行流程及监督方式等信息。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的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办理程序,统一答复格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并予以答复。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件事由源于2024年度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实现各类政务信息集中归集、统一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与“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培训,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年内对现行有效的10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废止4件、宣布失效6件、修改10件、列入修改计划1件,为高质量发展清除了制度障碍。 (四)平台建设方面。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确保信息分类科学、格式规范、发布及时。积极运营“保定市司法局”“保定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97条,总阅读量达20万人次,订阅用户52.2万人。创新制作普法微视频《獬小豸和朋友们的“保定法治版”城市漫步》,被“河北普法”等省级平台转载,全网播放量超2.5万次,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县(市、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与实务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生动性不足,运用图表、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的能力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依法治市、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核心职能,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与创意策划能力,推动解读形式多元化、通俗化;三是优化平台功能,整合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资源,健全常态化发布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政策传播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现发布保定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定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与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司法行政各领域政务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依据、运行流程及监督方式等信息。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的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办理程序,统一答复格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并予以答复。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件事由源于2024年度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实现各类政务信息集中归集、统一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与“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培训,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年内对现行有效的10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废止4件、宣布失效6件、修改10件、列入修改计划1件,为高质量发展清除了制度障碍。
(四)平台建设方面。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确保信息分类科学、格式规范、发布及时。积极运营“保定市司法局”“保定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97条,总阅读量达20万人次,订阅用户52.2万人。创新制作普法微视频《獬小豸和朋友们的“保定法治版”城市漫步》,被“河北普法”等省级平台转载,全网播放量超2.5万次,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县(市、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与实务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生动性不足,运用图表、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的能力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依法治市、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核心职能,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与创意策划能力,推动解读形式多元化、通俗化;三是优化平台功能,整合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资源,健全常态化发布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政策传播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