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定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坚持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研讨等形式,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浓厚学法用法环境氛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保定市政府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法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规定动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谈法治”活动,依托媒体平台系列发布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学法用法体会,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是健全述法考法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现场听取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并逐一进行点评。制定《保定市科级及以上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凡提必考法”,组织170名提拔重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为履新干部植入法治基因。 二、认真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持续开展规范罚款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组织营商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走访企业2685家,调解涉企矛盾430件,涉及金额610.9万元。开辟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全市设置涉企服务点36个。开展“司企共建·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为600多家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优质法律服务。二是统筹推进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组织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汇总形成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总清单,研究编制需要修改废止的总台账,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推进修改废止工作,着力解决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影响市场经济运行等问题。三是积极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与北京市、天津市和雄安新区11家单位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开展深度融合交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努力构建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坚持立改废并举。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设立7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让立法工作真正实现集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保定模式,参与制定《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成为全省首次地方协同立法的成功实践;配合出台《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助推政府依法决策。巩固提升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参谋质量和效果,推动实现乡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实现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全覆盖。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核制度。全年审查文件和决策事项141件,提出意见建议385条。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的层级监督作用,共备案审查各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出具审查整改建议书34份。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改革任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党政机构均已明确相应的内设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市基本构建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基层需要、符合实际”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从《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选取执法事项,制定下放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网络舆情预警核查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罚款专项行动等活动,狠刹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健全调处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一是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活动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2161件,同比增长47.21%,调解成功51793件,调解成功率达99.29%。二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始终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化解争议、定分止争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质效。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691件,同比增长112.49%。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与法院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工作机制,对出庭应诉情况定期调度、分级约谈,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实现“应出尽出、有案必出”。 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幸福感 一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成效。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开展全市公民法治素养调研活动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实际法治需求,按照“缺什么法就补什么法,需要什么法就普什么法”的工作思路,形成精准普法“1+3+N”方案体系(1个总方案、3个分方案、N个子方案),着力打造“传统普法+智慧普法”新模式。5个单位4名个人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中期表扬;8个单位8名个人获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加大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7385人次,提质评价位列全省第一档首位。三是不断创新公证服务体系。建立“公证+不动产登记”互联互通机制,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公证机构,实现“一站式”办理,试点经验做法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入推进“公证+调解”“公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公证+N”项特色业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效能。 202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统筹依法治市、提高立法质效、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定篇章贡献力量。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定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坚持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研讨等形式,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浓厚学法用法环境氛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保定市政府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法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规定动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谈法治”活动,依托媒体平台系列发布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学法用法体会,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是健全述法考法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现场听取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并逐一进行点评。制定《保定市科级及以上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凡提必考法”,组织170名提拔重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为履新干部植入法治基因。
二、认真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持续开展规范罚款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组织营商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走访企业2685家,调解涉企矛盾430件,涉及金额610.9万元。开辟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全市设置涉企服务点36个。开展“司企共建·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为600多家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优质法律服务。二是统筹推进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组织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汇总形成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总清单,研究编制需要修改废止的总台账,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推进修改废止工作,着力解决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影响市场经济运行等问题。三是积极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与北京市、天津市和雄安新区11家单位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开展深度融合交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努力构建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坚持立改废并举。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设立7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让立法工作真正实现集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保定模式,参与制定《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成为全省首次地方协同立法的成功实践;配合出台《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助推政府依法决策。巩固提升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参谋质量和效果,推动实现乡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实现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全覆盖。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核制度。全年审查文件和决策事项141件,提出意见建议385条。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的层级监督作用,共备案审查各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出具审查整改建议书34份。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改革任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党政机构均已明确相应的内设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市基本构建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基层需要、符合实际”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从《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选取执法事项,制定下放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网络舆情预警核查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罚款专项行动等活动,狠刹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健全调处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一是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活动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2161件,同比增长47.21%,调解成功51793件,调解成功率达99.29%。二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始终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化解争议、定分止争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质效。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691件,同比增长112.49%。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与法院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工作机制,对出庭应诉情况定期调度、分级约谈,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实现“应出尽出、有案必出”。
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幸福感
一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成效。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开展全市公民法治素养调研活动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实际法治需求,按照“缺什么法就补什么法,需要什么法就普什么法”的工作思路,形成精准普法“1+3+N”方案体系(1个总方案、3个分方案、N个子方案),着力打造“传统普法+智慧普法”新模式。5个单位4名个人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中期表扬;8个单位8名个人获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加大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7385人次,提质评价位列全省第一档首位。三是不断创新公证服务体系。建立“公证+不动产登记”互联互通机制,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公证机构,实现“一站式”办理,试点经验做法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入推进“公证+调解”“公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公证+N”项特色业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效能。
202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统筹依法治市、提高立法质效、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定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