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现公布保定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一个统筹、五大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司法行政部门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并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完善,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依法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做好研究评估,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制部门(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公开,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市本级10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其中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7件宣布失效、14件集中修改、9件予以保留。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组织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及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并修复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系统安全防范水平。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做到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更新及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保定市司法局”“保定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持续唱响司法行政“好声音”。全年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508条,阅读量43万人次,订阅人数52.6万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督促指导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自查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4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上级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些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如: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有时仍有不规范、不准确情况,个别栏目有时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的多样性、丰富性仍需提升等。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增强信息报送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注重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现公布保定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一个统筹、五大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司法行政部门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并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完善,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依法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做好研究评估,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制部门(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公开,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市本级10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其中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7件宣布失效、14件集中修改、9件予以保留。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组织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及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并修复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系统安全防范水平。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做到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更新及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保定市司法局”“保定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持续唱响司法行政“好声音”。全年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508条,阅读量43万人次,订阅人数52.6万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督促指导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自查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4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上级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些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如: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有时仍有不规范、不准确情况,个别栏目有时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的多样性、丰富性仍需提升等。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增强信息报送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注重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