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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清苑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
发布时间:2023/4/1 9:13:38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苑区司法局对全区32个执法单位、18个乡镇进行实地专项督察,并进行现场指导。

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对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评查,手把手的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需要注意的问题等,逐一讲解,并对在执法过程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进行了答疑释惑。对案卷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司法局。
督察省、区执法公示平台,增强执法透明度。现场查看省、区执法公示平台日常维护情况,要求其明确专人负责。对各单位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形成专项督察清单,并与专人面对面、手把手沟通指导,确保各单位做好公示工作。同时,现场讲解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后台、清苑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后台网站的操作流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图的制作等内容,确保公示平台网站维护更新及时准确。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活动,通过查看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台账,严格检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要求其依法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处罚的依据和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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