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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举办首期“国资国企大讲堂”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22/6/24 18:00:4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倪岳峰在保定调研期间提出的“五个走在前列”目标要求,持续激发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活力和潜能,坚定不移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6月22日,市国资委举办了首期“国资国企大讲堂”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活动。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聂会文出席并作了开班讲话,他强调,开设“国资国企大讲堂”的目的是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全体国资系统干部整体素质,顺利完成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集中统一监管后,各集团公司亟需恶补各领域相关知识,本次活动正是为达成这一目的量身定制。活动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锦芳同志主持,国资委机关全体人员及监管企业分管政策法规负责人参加培训。
      首期培训由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程现庄同志主讲,主要从公司类型、公司设立与登记、股东出资、公司担保、股权转让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旁征博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内容,通过列举实例,层层揭示各类法律风险,强化了法治思维,提升了依法治企能力。
       培训结束后,副主任刘锦芳同志对活动做了总结,为了提升学习效果,她结合今后工作,向参训人员提出了几点期望,主要是做到三个“学”:即向原文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原原本本学,自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稳健发展的基本遵循;向身边学,要始终保持虚心学习的态度,向身边专业人员学习;向实践学,制订出台相应配套规章制度,力求做到企业内部制度健全,为顺利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下一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点课,我们将结合企业需求制定安排相关课程。下次培训之前,我们将采取现场提问或课堂测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有效增强了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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