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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定·领导干部谈法治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丽敏:坚持“四化”标准 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5/4/5 21:54:33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四化”标准,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政治引领实践化,不断凝聚思想共识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持续开展“双创四进”活动和“三爱、四史”解经讲经演讲比赛,推进国旗、宪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界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探索我国宗教中国化创新实践,目前全市已建成8处我国宗教中国化展厅(室)。

      二、普法宣传常态化,持续增强法治意识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全面普法与靶向宣传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月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九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契机,深入农村、学校、公园、社区、大学校园、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集中宣讲,通过检查调研、现场答疑、线上答题、推送微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2024年共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2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万余份,解答政策咨询700余人次,极大扩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悬挂宣传展板,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宪法诵读、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法、参观展览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教育培训系统化,全面提高法治能力

将法治培训作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按照基层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邀请中央省市统战、民委、司法、公安等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案例等内容授课。2024年举办专题培训班5场,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3000多人次。收集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民族宗教领域执法案例,编印《民族宗教工作手册》《民族宗教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选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等资料,为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提供指导。通过近年来全面系统培训,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依法治理精准化,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组议事规则》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市级宗教团体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联席会议等四项制度,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制定《保定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治理制度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手段治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依法治理各种非法宗教活动,推动《宗教事务条例》及一系列配套规章的贯彻实施。积极推动宗教事务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下一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锐意创新、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为法治保定、平安保定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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