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艳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的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 ||||
发布时间:2025/3/17 10:34:36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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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保政行复补〔2025〕第243号
祖艳强:
你认为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以下问题,需要依法予以补正。
1. 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2. 你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接到本通知后,请于10日内予以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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