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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联合化解促和谐 | ||||
发布时间:2024/4/28 20:11:25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近日,博野县北彦村村民王某兴将一面写着“为民排忧 情深似海”的牌匾送到北杨镇政府,衷心感谢北杨镇人民政府及司法所帮助其调解交通事故赔偿金纠纷。
北彦村村民王某兴的妻子王某芳驾驶电动自行车到清苑区温仁镇某纺织厂上班,途中与南邑村村民闫某驾驶的翻斗车相撞,造成王某芳死亡。由于翻斗车车主为北小王村刘某所有,且王某芳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因此事故涉及北彦、南邑、北小王三村村民和纺织厂等多方,导致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存在分歧,纠纷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北杨镇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镇政府牵头、司法所和镇联合调解中心参与、三村村干部任主要调解员的联合调解小组,深入调查了解,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面对纺织厂的责任问题,纺织厂以超龄、未办理保险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北杨镇主要领导多次到温仁镇协调,向纺织厂负责人释法明理,最终纺织厂同意赔偿30万元。另一方面,调解小组分头走访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当事方进行说服教育。考虑到闫某、刘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和王某兴家庭的实际情况,最后协调了40万元的赔偿金额,三方签署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同时,镇司法所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援助,确保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此次交通事故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三个村庄之间的和谐共处。下一步,北杨镇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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