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委书记黄伟:筑牢法治基石 护航发展大局 | ||||
发布时间:2024/8/26 14:54:19 来源:保定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 |||
涞水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筑牢法治基石,护航发展大局。
一、切实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涞水县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依规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县有机统一。
(二)践行法治理念,推动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全会指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一重要部署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我县立足实际,突出“五个扎实开展”,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
(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全会指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县委党校开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专栏,同时,在涞水县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专题网班、涞水县新时代基层干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普遍培训班、涞水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等课程中均设有法治课程。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每年按期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以全面开展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聚焦大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乡镇执法、重点执法领域、执法薄弱的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的工作新机制,切实从体制机制上克服“底气不硬”“效果不好”等问题,有力促进法治督察“长牙立威”,全面检验各乡镇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分类施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县本级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8件(不含上年结转),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错8件,纠错率21.05%。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打造出一个“枫桥式”司法所(胡家庄司法所)。按省市评定要求对乡镇司法所进行整改和完善,继续打造一、二级司法所。三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845件,化解845件,化解率100 %,未发生因排查调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三、把握工作重点,稳步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此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做好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和排查化解工作;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以法治方式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司法所和派出所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三)严格公正司法。加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示范引领,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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